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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市碳达峰实施方案陆续发布,建材行业如何行动(一)

2023-03-03

2021年10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》(以下称《行动方案》),为我国2030年实现碳达峰提出了具体行动方向与目标指引。自方案发布以来,各省、直辖市陆续发布了地方碳达峰实施方案,据不完全统计,截至目前,全国已陆续有20多个省、市发布碳达峰实施方案。

建材行业是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,同时还与能源、城乡建设、循环经济等领域的节能降碳互为支撑耦合。

本期将解析北京市、上海市、天津市、河南省、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中建材行业降碳行动要点。

 

北京市

到2025年,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4.4%以上,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%,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。

到2030年,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%左右,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,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。

强化科技创新

开展碳达峰、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行动,打造能源技术迭代验证平台,围绕新能源利用、智慧能源互联网、新能源汽车、智慧交通系统、氢能、储能、建筑零碳技术、碳捕集利用与封存(CCUS)、森林增汇等重点领域开展技术研发攻关,尽快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化示范应用。

循环经济降碳

全面推行清洁生产,健全废旧物资和材料循环利用体系,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,强化生产与生活系统循环连接。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,形成产业循环耦合。

能源绿色低碳转型

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。坚持节约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,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,严格控制能耗强度,增强能耗总量管理弹性,在政策激励和考核指标设计等方面,促进社会主体积极主动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。严控化石能源利用规模;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。

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

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,进一步发展装配式建筑。

加快推进农房节能改造,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,推广使用绿色建材

 

上海市

到2025年,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%,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20%,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。

到2030年,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25%,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%,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。

节能降碳增效

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。以电机、风机、泵、压缩机、变压器、换热器、锅炉、制冷机、环保治理设施等为重点,通过更新改造等措施,全面提升系统能效水平。

城乡建设碳达峰

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融合发展,推行全装修住宅,减少建设过程能源资源消耗。推广绿色低碳建材,大力推进建筑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。在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中,严格实施建筑拆除管理制度,杜绝大拆大建。

循环经济降碳

推动冶炼废渣、脱硫石膏、粉煤灰、焚烧灰渣等大宗工业固废的高水平利用。

畅通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利用渠道,加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推广力度,制定再生建材强制使用政策,促进再生建材高水平利用。

 

天津市

到2025年,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;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1.7%以上,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。

到2030年,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大幅下降,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%以上;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6%以上,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。

节能降碳增效

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。组织实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程,持续深化工业、建筑、交通运输、商业、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。严格落实能效约束,对标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,科学有序推进电力、钢铁、建材、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,分行业制定改造目标,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。

城乡建设碳达峰

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,加快绿色建材规模应用与循环利用。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,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,积极推广钢结构住宅,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,到2025年,全市国有建设用地新建民用建筑具备条件的,实施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100%。在城市更新工作中,倡导绿色低碳理念,坚持“留改拆”并举,防止大拆大建。到2025年,新建绿色生态城区1至2个。

循环经济降碳

持续推动综合利用与再制造业发展。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,推动粉煤灰、冶炼渣、工业副产石膏、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大掺量、规模化、高值化利用。推进粉煤灰在盐碱地生态修复、新兴墙体材料、装饰装修等绿色建材领域的推广应用。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,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。

强化科技创新

探索在工业、交通运输等领域规模化应用。加强可再生能源、绿色制造、碳捕集封存等技术对钢铁、石化化工、建材等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的支撑。

 

河南省

到2025年,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,确保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、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成国家下达指标,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。

到2030年,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,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,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,为实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打下坚实基础。

节能降碳增效

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,推动电力、钢铁、有色金属、建材、石化化工等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,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。实施节能降碳基础能力提升工程,支持行业龙头企业、科研院所、行业协会组建多元化的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,鼓励节能环保新业态、新模式发展,提升节能降碳服务基础支撑能力。

城乡建设碳达峰

促进绿色建材应用,不断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。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,推动超低能耗建筑、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。深入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节水改造与功能提升,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。探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化模式,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试点城市建设。

推广使用绿色建材,鼓励农民新建和改建农房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,选用装配式钢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。实施既有农房节能改造,加快农村电网建设,推动农村用能电气化。

工业领域碳达峰

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,加强新型胶凝材料、低碳混凝土、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。推广节能技术设备,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,实现节能增效。

 

山东省

到2025年,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3%左右,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、二氧化碳排放分别比2020年下降14.5%、20.5%,为全省如期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。

到2030年,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%左右,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8%以上,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。

工业领域碳达峰

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。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,加快低效产能退出,引导建材行业向轻型化、集约化、制品化转型

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,强化环保、质量、技术、节能、安全标准引领,按照“四个区分”的要求,加快存量项目分类处置,有节能减排潜力的尽快改造提升,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。新建项目严格落实产能、煤耗、能耗、碳排放、污染物排放等减量替代要求,主要产品能效水平对标国家能耗限额先进标准。

城乡建设碳达峰

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,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,推广绿色建材,推动建材循环利用,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工程策划、设计、生产、运输、施工、交付等建造全过程,积极推行绿色建造。

循环经济降碳

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,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。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,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。加快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建设。到2030年,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2亿吨。

强化科技创新

加快攻克碳纤维、气凝胶、特种钢材等基础材料和关键零部件、元器件、软件等技术短板。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,更新绿色技术推广目录,开展技术示范应用。